宁洱: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纪律保障 4名干部被追责

发布时间:2019-09-21 08:10:14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你们在办理贷款过程中是否有被要求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服务等情况?”

“在办理各种证照过程中是否存在乱设门槛、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问题?”

“相关单位是否有到你们公司大吃大喝的情况?”

近日,宁洱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到县内部分企业就优化营商环境进行调研,详细了解企业运行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着重对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懒散拖、蛮横硬等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查访。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用严明的纪律保证中央、省、市和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县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纪律保障的通知》,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护航营商、审批督办、执法监督、负担监测等环节,重点查纠重招商轻落地、轻服务等影响营商环境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商业贿赂、串通投标、官商勾结等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置行政审批中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搞“弹簧门”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乱用职权、以罚代管、到企业刷存在感等问题;开展涉企审批、执法、用地、金融、司法等部门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情况监督检查,优化畅通无阻的政务环境。

把“拍蝇破伞”同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深入查处强揽工程、强迫交易、阻挠建设、敲诈勒索等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涉黑涉恶案件,严惩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为健全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成立了提升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情况,适时组建专项纪律检查组,对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责任和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各派驻机构对监督联系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移送。建立快查快处机制,实现精准执纪执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干部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

今年1至8月,县纪委监委对提升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4名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1人受到书面诫勉问责、2人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人受到党纪政务双处分。(李永华  李晓君  姚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