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开展村级监察联络员业务培训 力促上岗履职

发布时间:2019-09-20 08:31:06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近日,鹤庆县对乡镇村级监察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监察联络员扎实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今年8月初,县监委向乡镇派出监察室后及时建立派出乡镇监察室和村(社区)监察联络员日常管理、问题线索管理、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年度考核等工作制度,统一制定工作办法、工作流程图、常用文书格式等,规范指导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履行监察职能。西邑镇乡镇监察室及时考察、选聘9名村级监察联络员,及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力促上岗履职。

培训围绕村级监察联络员履职尽责重点,要求村级监察联络员理清职能职责,切实履职尽责。培训会组织学习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鹤庆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室的实施方案》和先进典型经验村(居)监委履行监督责任“六四五工作法”,即要做好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村级财产管理情况、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及村组干部廉洁履职和作风情况六个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好参与式监督、审核式监督、程序式监督和全程式监督四项监督职责;紧密结合村情,做到五围绕,发挥好五个作用,即围绕村民自治发挥民主决策监督员作用,围绕执纪办案发挥乡镇纪委好帮手作用,围绕民生关切发挥群众诉求代言人作用,围绕和谐稳定,发挥矛盾纠纷“减压阀”作用,围绕集体利益,发挥村级“三资”好管家作用。

会议要求,各村监委要在村党总支部领导下,坚持不干涉村两委的日常工作,做到重大事项事前恳谈、事中监管、事后预决算公开制度,做到配合村“两委”工作不错位,履行监督职责不越位,找准职责定位。要加强日常村务公开情况监督,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有机结合,坚持专项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形成良好的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会上还对村级监察联络员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要求村级监察联络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作风建设良好成效,善于监督、敢于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董晓燕  陈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