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腾冲市纪委监委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和履职能力。
会议指出,《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监督执法程序,对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的审批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各项调查措施的使用条件、报批程序和文书手续;落实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要求,明确互涉案件的管辖原则,以及与检察机关在案件移送衔接、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强化法治思维,在措施使用、证据标准上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规定》精神,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监督执法工作,自觉增强法治思维及程序意识,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防范风险隐患,正确行使监察职能。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法者,既要知法懂法,更要自觉遵纪守法。
会议强调,《规定》作为监察法的实施办法,与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贯通,与刑事诉讼法、刑法等国家法律有效衔接,将发挥推进监察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作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遵守、运用好《规定》,确保国家监察权规范和正确行使。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专题学习,对《规定》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在今后的监督执法工作中,一定谨记于心、运用于实践,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加强自身能力素养的提升,认真学习党纪法规,强化自身约束,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行使职权。(代菊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