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以此次谈话为警醒,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进一步提升纪律和规矩意识,洁身自好、谨言慎行……”这是华宁县纪委监委对某干部进行函询回访的一幕。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反映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函询,切实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用好用活函询这一治病“良方”,切实让监督“带电”“长牙”。
谈话函询坚持做到及时、常态、无遗漏,该谈的及时谈、该询的具体询。启动谈话函询前,就“是谈是函、函什么、谈什么、谁来谈、与谁谈、怎么谈”等问题,做出分析研判,因人而异制定方案,做到真心、走心,实现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告诫,又激发党员干部自我完善、自我约束、自我进取的内生动力。
坚决杜绝流于形式、走过场。在收到回复后,到函询关联的部门取证核实、实地核实、走访核实,印证函询回复的内容,避免“一函了之”。积极做好后续跟踪落实和评估工作。对反映失实,未发现违纪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提醒被谈话函询人时刻绷紧纪律弦;对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问责等方式处理,警醒被谈话函询人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对涉嫌违反纪律,需进一步调查了解的,进行初步核实,查清问题。
此外,为推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有效运用,将落实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检查考核范围,作为考核评价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
“谈话函询是一项在力度中彰显温度的工作。其出发点不是要处理党员干部,而是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让党员干部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纠偏纠错,从而达到关心爱护干部的目的。”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