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1至8月问责党员干部55人

发布时间:2019-09-12 08:04:53   来源:昭通市纪委监委

“王雄在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督促检查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六款之规定,给予王雄通报问责。”近日,镇雄县又有1名领导干部因工作失职被问责。

今年以来,该县聚焦脱贫攻坚领域、扫黑除恶工作、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决策落实、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开展经常性、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持续跟踪问效,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同时,强化党员干部问责结果的运用,将问责情况直接与党员干部的职务晋升、提拔重用、评先选优、年度考核等方面挂钩,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以行动自觉强化责任担当。

1至8月,该县通过诫勉、通报、责令书面检查等方式对5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科级干部26人,一般干部18人,村干部11人。(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