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一图了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图解《新问责条例的N个要点》……”
日前,有关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消息在玉溪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机关微信工作群以及朋友圈频频转发,登上了纪检监察机关网站的头条,成为了大家热议的话题。
“新修订的《条例》由13条内容扩充为27条,特别是明确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强调了问责工作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孟凡兵表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紧紧围绕新修订《条例》严格执纪执法,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制度刚性执行,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
“时隔三年,中央对问责条例进行重新修订,是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从严治党的新实践,也是建立健全党内法规的一项重要举措。”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监督室干部武艳玲说道,“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要在熟练掌握《工作规则》和《工作规定》提出的权限、规则、程序外,自觉找准责任主体,把准问责重点,做党规党纪的坚定执行者和捍卫者。”
“新修订《条例》太暖心,既体现了从严问责的力度,又体现组织关爱的‘温度’。”市委宣传部干部罗兰说道,“新增第二十二条‘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更是给犯错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打了‘强心剂’,犯错误不可怕,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修订后的《条例》给予被问责的对象申诉的权力,也对不同问责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问责不仅是纪委的事,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问责主体职责,压实了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管党治党的责任。”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叶永发在和分管的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交流学习心得时说道,“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带头学习《条例》的表率,使《条例》入脑入心,着力提高党的问责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以前问责工作主要是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一些党的工作部门既不知道自己有实施问责的权力,更不知道如何实施问责。此次修订后《条例》明确了不同问责主体的职责,既厘清了各自的职责,也有利于形成问责合力,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该市江川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高超深有感触地说道。
“新修订的《条例》,让我们看到了党中央对党的问责工作的强化,规范问责,体现了监督的温度与力度。”华宁县青龙派出所教导员徐春伟表示,作为一名基层的共产党员,更要时刻提醒自己,要负责、守责、尽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干部黄毅表示,“问责作为管党治党的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促使广大干部担当作为。这次修订的《条例》,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内容上作了丰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法规制度,抓好贯彻落实也势在必行。”
“新修订的《条例》是党中央一步一步箍紧制度笼子,不断激发制度治党的强大力量。”市纪委监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郭华表示,作为派驻机构的一员,将加强学习、融会贯通,履行好监督专责,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纳入派驻监督重点,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将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经常性制度化学习培训,发挥斗争精神,强化督促检查,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王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