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纪检监察干部热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9-09-06 08:19:24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丽江市纪委监委及时通过市纪委监委网站、“丽江清风”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转发,并采取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支部学习和自学等方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条例》,反响强烈、热议频频。

“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源于管党治党实践,又将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是我们党问责制度的又一次重要完善和创新。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问责利剑高悬起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党治党良好局面,坚决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市纪委监委负责人邹萍表示。

“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纳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重点,紧紧围绕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问责,对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责问责,着力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剑春说道。

“新修订的《条例》是继去年修改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之后,我们党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要深刻把握《条例》要求,深入运用‘四种形态’,着眼于早、善于抓小、用力于精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付饶说道。

“《条例》再一次吹响了反腐号角,我们一定要遵照中央通知要求,深入细致地抓好学习贯彻,将《条例》的学习成效体现在干部作风转变上、从严从实问责、保民生促发展上,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宁蒗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吴永祥说道。

“将《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与‘基层减负年’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做到严明纪律,进一步建立履盖全员的责任体系、全程监管的督查体系,导向鲜有的激励体系,用好问责‘杀手锏’,倒逼好的作风养成、好的措施落地。”华坪县纪委监委负责人洪应星说道。(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