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多个地方办过案,让我深刻体会到异地交叉办案的好处,不仅可以大胆办案,而且可以在实战中提升业务能力。”近日,一位多次参加该县纪检监委系统交叉办案的干部感慨道。
针对当前乡(镇)纪委监委存在不敢办案、不会办案、不愿办案的“三不”难题以及办案中屡遇“说情风”“关系网”问题,日前,该县及时出台《关于在乡(镇)实行交叉办案的通知》,由县纪委监委统一领导,联系相关乡(镇)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异地乡(镇)纪委人员主办,发案地乡(镇)纪委协调配合,树立全县纪检监察办案一盘棋意识,通过“以案代训、上下联动、乡(镇)互补”的方式,按照依纪依法、惩教结合、就近便捷、和谐稳定原则,重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涉及全县系统性案件、纪委监委管辖案件、基层管理要案复杂案件等,严把证据质量关、定性量纪关和出口关,帮助和促进乡(镇)纪委监委案件交叉审理工作的开展,切实提升乡(镇)纪委监委案件审理质量。
“交叉办案就好比‘交叉体检’,目的就是为了打破区域界限,整合办案资源,减少办案阻力,提高办案质量,实现从定点到错位、从常态到补位、从纵向到横向的转变。杜绝和防止“人情办案”和“疲劳办案”等问题,着力化解乡(镇)纪委监委不敢、不愿、不想查案的问题,同时制定交叉办案的考核方案,提前传导压力,明确目标责任,对完不成任务的既要‘打板子’,又要‘摘帽子’。”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对方案的出台如是说。
该模式自今年推行以来,截至目前,该县交叉办案审理案件114起,立案42起,党纪处分2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办理案件中在线索处置、证据提取、案件审理、定性量纪关等方面充分体现出交叉办案的优越性。(张一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