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确保监督执纪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委某专案临时党支部组织学习云南省《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
云南省《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印发后,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上狠下功夫,坚决把《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水平,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市纪委监委积极发挥“头雁效应”,把学习《实施细则》纳入常委会和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进行专门学习研讨,委机关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小组活动为载体,认真学习《实施细则》,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增强纪法观念,规范执纪执法水平,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细则》,真正做到把《实施细则》刻在心上,时刻紧绷纪法之弦,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党小组活动等形式认真学习《实施细则》,深化对《实施细则》的理解和运用,学懂弄通、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规范执纪审查水平,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把握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核心要义,把《实施细则》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准确用纪、公正量纪、规范执纪。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要求查找工作中的不足,重点排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中存在的风险点,以问题严格依规履职尽责。
同时,坚持以案促学,在案件调查、审查过程中,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执纪执法中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自觉用规则指导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带头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打铁之人必须做到自身过硬,执纪之人必先遵守法纪。通过学习,大家表示要把学习贯彻《实施细则》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以《实施细则》的要求为标尺,把具体要求落实到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各项具体工作中去,使监督执纪权力在规则的轨道上运行。(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