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勐海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扶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1至7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42人。
坚持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与所分管党员干部谈话等制度,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
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检查考核、履责报告、述责述廉等落实“两个责任”的制度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逐级压实的工作机制。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改进“四风”问题、加强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内容,各责任领导对包干负责范围的领导干部进行针对性廉政谈话。同时,把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诉求、问责和纪律审查情况在包干负责范围的乡镇农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中进行通报,以起到提醒、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的作用。
“在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对驻在部门的监督体现在每个细节上,敢于较真、抓早抓小,早提醒、早教育,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已成为常态。”该县派驻机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纪检监察组善于运用第一种形态,发挥“驻”的优势,以日常的工作纪律为监督切入点,对驻在部门进行零距离、全方位监督。(周听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