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盐津县纪委监委按照“片区协作、统筹监督、指定办案、联合审理”的思路,四措联动打出片区协作“组合拳”,有效破解基层监督难题。截至目前,党纪立案16人,政务立案4人,双重立案3人。
健全体系,片区协作聚合力。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担任各片区协作工作组组长,坚持分管领域工作与片区协作工作一体推进。在每个片区协作工作组下设若干个初核组,由乡镇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组员力量覆盖乡镇纪委及村级纪检员。将片区协作工作与乡镇年度自办案件考核挂钩,实行全员责任捆绑、一体考核,拧紧班子成员与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的责任链条,层层压实责任,协作联动拧成“一股绳”。
完善机制,统筹监督立威信。建立片区协作工作组制度,对问题线索的收集报备、研判交办、审查调查、安全保障、督查督办等工作流程进行细化明确。统筹整合片区乡镇纪委力量,根据片区实际组建2至3个联合监督检查组,同步开展“四风”问题排查整治、基层减负年监督检查、“三个专项治理”监督执纪问责以及各类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专项监察,盘活监督资源,实现整乡推进。
严格程序,指定办案破难题。对2018年以来纪检监察室和乡镇纪委积留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由纪检监察室组织片区协作组进行集中研判和分办;对片区乡镇线索存量、监督对象等进行摸排,乡镇纪委发现和收到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均统一报送片区联系指导的纪检监察室汇总按程序报备。严格执行“一案一授权”指定办案制度,核查组组长不固定,随机任命,有效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对标加压,联合审理把关口。划片区成立联合审理组,推行“一组一库”模式,每组至少固定3人,并从各乡镇纪委抽调1名人员组建片区联合审理人才库,储备审理人员力量。厘清片区联合审理工作职责,明确分管审理工作领导牵头抓总、各片区协作工作组组长全面负责、联合审理组组长具体负责的工作职责体系,严把审理关口。实行定期联合审理,对当月办结案件集中利用一周时间进行审理,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效。(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