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福贡县组织县四套班子成员、公检法主要领导、县直行业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50余人,现场观看福贡县扶贫办原主任郑宝记受贿案庭审,以此拉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序幕。
庭审前,县委书记就开展好此次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要认真旁听,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以案为鉴,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要落实责任,带头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庭审现场,旁听人员亲历了郑宝记涉嫌受贿案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陈述等庭审过程,这种零距离、情景式的警示教育形式增强了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
“今天我旁听了郑宝记涉嫌受贿案的庭审,对我而言,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严以律己,率先垂范。”福贡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学强在旁听庭审后说道。
“旁听了郑宝记案的现场庭审,感觉很震撼,心灵受到了触动,很受教育。我觉得这样以身边人、身边事为案例让我们党员干部现场观摩公开庭审的方式,是一种非常好的廉洁教育方式,福贡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郑宝记违纪违法案件为戒,心存敬畏、如履薄冰,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廉洁从政,努力工作,对得起手中的权力,对得起党和人民,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国家公职人员。”副县长张元如是说。
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赵继文表示,“我们一定要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树牢廉洁自律意识,履行好‘关键少数的’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宣教月活动取得实效。下一步,我们将把郑宝记案制作成警示教育片,和州级庭审实录一起发放到全县各级党组织,用身边人、身边事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氛围。”
据悉,今年2月2日,县监委对郑宝记涉嫌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初核;4月8日,对其涉嫌严重违法问题立案调查;4月15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7月3日,调查终结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法庭审理查明,郑宝记在担任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项目老板谋取非法利益,并从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0.5654万元。庭审中,被告人郑宝记认罪认罚,在最后陈述时真诚悔罪。法庭当庭宣判,以受贿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郑宝记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