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景谷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决策部署,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拍蝇”紧密结合,打出“组合拳”,严惩“微腐败”,着力巩固基层政权。自2018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基层干部腐败案件23件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正在办理3件3人。
监督直抵“末梢”,挖线索。通过广开举报渠道、排查起底问题线索、巡察督查检查到村到组、末端倒查惠民资金落实等方式,变“等米下锅”为“主动出击”,着力发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
办案直插村组,“拍苍蝇”。通过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党委(党组)领办、领导包案督办等方式,不打招呼不通知直接到村到组入户,深挖彻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贪污腐败问题线索。
县乡联合办案,聚合力。将全县10个乡镇按就近原则,根据线索排查情况,划分成多个片区,组织不同乡镇纪委人员开展联合办案。县纪委监委一个纪检监察室直接参与、一名县纪委副书记联系和指导联合办案组工作,把方向、推进度、提质量。通过联合办案,乡镇纪委政治站位、办案水平和履职能力得到了提高与加强。自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组织乡镇纪委交叉检查1次,联合办案3轮,核查问题线索60余件。
持续通报曝光,强震慑。制发典型案例通报文件,通过景谷电视台、《景谷清苑》杂志、“景谷清苑”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曝光违纪违法行为和典型案列,形成持续震慑。同时发布《关于敦促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主动说清违纪违法问题的通告》,规劝违纪人员认清形势、丢掉幻想,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体现挺纪在前、宽严相济的执纪原则。自2018年以来,21名村组干部累计退赔集体或上缴违纪资金达60万余元。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治源头。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基层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坚决查处农村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深挖彻查“保护伞”,认真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年”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和党中央同频共振、节奏合拍。(王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