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规党纪教育,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宣传教育质效,近日,怒江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以全州各级各部门(含村、社区)全体干部职工及工作人员为对象开展活动,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各级党委(党组)及每名党员,为决胜脱贫攻坚、建设“怒江2020”提供坚强保证。
方案明确,宣传教育月期间重点组织开展好3个方面系列活动,开展正面宣传教育活动,以全州党员干部及家庭成员为对象,充分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及廉政党课、廉政讲堂、专题报告会等方式,组织开展“传承家风家训、弘扬传统美德”活动,也可通过发一份倡议书、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开展廉政亲情寄语、“大手拉小手”廉政手抄报等形式进行。观看一部反腐倡廉教育电影,根据州纪委监委《关于组织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电影<反腐枪声>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州广大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电影《反腐枪声》。开展反面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召开一次警示教育通报大会,通报2018年以来怒江州“六大纪律”、扶贫领域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典型案例;观看一场违纪违法案件庭审实录,以怒江州政协经济委员会原主任汪正军受贿案,泸水市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明昌受贿案,贡山县财政局原局长杨再宏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开庭审理实录为题材;各级各部门以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及怒江纪检监察网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纪违法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案例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及扶贫领域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自行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
方案强调,要牢牢把握宣传教育月活动是严肃的政治教育活动这一定位,方向不能偏离、主题不能发散,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宪法、监察法这一主线,通过学习宣传、党组织活动、正面模范引领、反面典型警示等方式,让党性观念、纪律规矩、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方案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把组织开展宣教月活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精心谋划,强力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员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宣教月各项活动亲自部署、带头参加,发挥好领导核心和示范带动作用。要立足实际,按照统一部署,创造性开展宣教月活动,确保各项活动连天线和接地气相统一、形式和内容相统一、质量和效果相统一。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工作纪律与宣传纪律,加强对宣教月各项活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新闻媒体要把握好宣教月活动宣传工作的“时度效”,着力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方案还强调,宣教月活动将纳入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怒江州已于7月31日前组织泸水市、兰坪县、福贡县、贡山县和州直各单位近5000名党员干部职工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电影《反腐枪声》;于7月31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视频会议,州委书记主持会议并讲话,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通报2018年以来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并开至各县(市)、乡(镇)分会场。下一步,怒江州将继续按照方案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各级各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观看汪正军、李明昌、杨再宏案件庭审实录,切实做到警示教育全覆盖,让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关键少数”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周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