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贡县印发《福贡县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正式拉开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帷幕。
方案指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宣传活动,加强党规党纪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各级党委(党组)、每名党员,为全县决胜脱贫攻坚、成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提供坚强保证。
方案明确,宣传教育月活动从8月5日至8月30日。活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制定方案阶段(8月5日至8月10日),全县党委(党组)严格按照宣教月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尽快启动实施。第二阶段是组织实施阶段(8月10日至8月31日)宣教月期间重点组织开展好“传承家风家训、弘扬传统美德”活动,观看一部反腐倡廉教育电影,召开一次警示教育通报大会,观看汪正军、李明昌、杨再宏案件庭审实录,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廉政书画竞赛等系列活动。第三阶段是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要求各乡(镇)纪委结合方案,开展宣教月活动,并对活动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措施,认真研究总结。县直机关各部门组织开展有特色、有亮点的活动,可形成图文并茂的新闻稿、信息等,通过邮箱报送至县纪委监委宣传部进行对外宣传。
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组织开展宣教月活动放到全面从严治党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精心谋划,强力推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员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宣教月各项活动亲自部署、带头参加,发挥好领导核心和示范带动作用。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实施。把握主题定位。要牢牢把握宣教月活动是严肃的政治教育活动这一定位,方向不能偏离、主题不能发散。要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宪法、监察法这一主线,通过学习宣传、党组织活动、正面模范引领、反面典型警示等方式,让党性观念、纪律规矩、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务实重行。要立足实际,按照统一部署,创造性开展宣教月活动,确保各项活动连天线和接地气相统一、形式和内容相统一、质量和效果相统一。既要科学严谨地制定宣教月活动方案,又要同步细化落实各项活动的具体措施;既要坚持目标管理,弘扬主旋律,又要坚持痕迹管理,注重保留视频、图片资料;既要及时总结基层创新举措,又要大力宣传宣教月活动新进展新成效。各级党委(党组)要严肃工作纪律与宣传纪律,加强对宣教月各项活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级新闻媒体要把握好宣教月活动宣传工作的“时度效”,着力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