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坪县印发《关于常态化督查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的制度》,旨在通过定领导、定人员、定内容的方式,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给贡山县独龙江乡群众回信重要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和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的相关整改工作。
成立工作机构。成立“三项重点”工作常态化督查推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县委统战部长,县政府副县长三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办公室。
明确督查内容。重点督查《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贡山县独龙江乡群众回信重要精神的实施方案》确定的4个方面、18项具体举措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兰坪县委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确定的12个方面、20个问题、95条整改措施和《兰坪县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确定的9大类、22个问题、35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强化责任追究。“三项重点”工作常态化督查推动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将通过开展实地督查、每月提交书面报告、专题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掌握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动工作落实。对推动落实工作不力的乡(镇)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将由“三项重点”工作常态化督查推动工作领导小组建议,提交县委进行追责问责。(和周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