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热议《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19-07-24 08:11:29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下称《规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遵照执行,确保国家监察权规范和正确行使。《规定》印发后,迅速在祥云县纪检监察干部中掀起学习热潮,大家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学习,热烈交流讨论学习心得。

“《规定》的印发,既是对监察法的补充,也是对国家监察权规范和正确行使的一种保障。它为各级监察机关依规依法开展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行使调查措施权提供了理论依据,是我们履行职责的制度遵循。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学深学透,用好纪法这两把尺子,不断提升监察工作专业化水平,以高质量的业务水平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赵仕禄表示。

“依规依纪依法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鲜明特点和必然要求。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把学习运用《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力度。同时,还将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把《规定》的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流程中去,切实做到纪法贯通,推进监察工作精准有力进行,确保国家监察权的正确行使。”县纪委监委办公室主任虞丽琴谈道。

县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主任孙会芝说:“《规定》的印发,是监督执法工作开展的具体细化,与《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贯通。它通过严格监督执法的程序,对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的审批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各项调查措施的使用条件、报批程序和文书手续。我们作为执纪者和监督者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监察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同时要加强学习,在确保国家监察权规范和正确行使的基础上练好自己的看家本领。”

“这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规定》与前不久省委办公厅印发的《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共同为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筑起了一道安全堤坝,也为我们在履行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职能职责上统一了标准,让我们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线办案人员更应该把《规定》学深学透,熟练掌握、准确运用,并按其要求开展好监督执法工作,竭力把自己练就成行家里手。”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杨文坤如是说。

“我们作为监督者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自觉接受监督。同时,要把学习、掌握、遵守、运用《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贯穿自己的工作始末,将其内容融会贯通,入脑入心,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苦练本领,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努力使自己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中的一员。”县纪委监委党风室干部陈宇说道。

“向乡镇派出监察室的工作刚刚启动,乡镇在监察职责、监察权限方面还有许多需要改进之处,《规定》的印发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些不足,同时也为我们乡镇基层监察机构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以《规定》为指南,依规依纪依法对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在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延伸监督‘触角’,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最基层,让群众有切切实实的参与感和获得感。”下庄镇纪委书记李开梅表示。(普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