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纪委监委召开州纪委常委会暨州监委委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及省纪委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关于传达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培训班主要精神。
会议认为,《意见》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责任和职责要求、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强化监督制约职能、切实保障案件审理时限、建立健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全面推行案件审理质量责任制、加强案件审理队伍建设等18个方面进行了明确,旨在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口、出口和窗口,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切实履行政治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到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将个案审理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大局考量和把握,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将审核处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人和事中。
会议要求,案件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对标对表,补齐短板,扎实抓好下一步工作。
认真履行监督制约和审核把关职责。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二十四字”方针审理案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审理工作相关制度,不断优化审理工作流程,进一步做好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工作。
加强沟通协调,树立为案件质量共同负责的意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配合、查缺补漏、共同完善、推动工作的目的,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法院及案件审查调查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配合意识,进一步发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理和司法机关的整体合力,推动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尽快补齐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的短板,严格按程序办事,尽快适应新形势下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的需要,不断增强纪法运用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业务素质。
针对问题,认真整改落实。6月18日至21日省纪委监委对该州案件质量进行了评查,针对省纪委工作组的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结合实际,开展案件辨析交流。针对当前查办案件过程中需要规范的问题进行交流,重点围绕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处理和案件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辨析,研究改进工作的对策措施,进一步提升执纪执法、审查调查的能力,提高查办案件工作质量,增强查办案件的附加值。(李文川 杨兴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