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善县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健全和落实四项机制,着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筑牢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根基。
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压力传导机制。严明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实行责任清单、台账管理、痕迹管理等制度,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确保责任落实无空白。
健全重点领域和岗位监督机制。紧盯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财务管理、惠民政策落实等廉政风险较大的领域和岗位,对责任覆盖存在盲区、空白点和薄弱地带,实施重点监督、分类指导、堵漏补缺。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三公”经费等党务政务公开和权利运行清单制度,对新任干部开展任前党课教育、廉政教育、廉政承诺全覆盖,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健全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明察暗访、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等机制,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纪律作风要求等为重点,重点抓在经常、管在日常,突出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敢于较真碰硬,敢于刀刃向内,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抓起,让党员干部习惯于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在实施组织监督、纪检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党内监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好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外部监督的作用,织密监督网,打好监督“组合拳”,切实提升监督实效。
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范围内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屡屡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违反规定的,严格依纪依法按程序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徐荣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