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及州委关于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立行立改”的要求,近日,兰坪县在前期县直各部门和乡镇进行自查自纠及自行整改的基础上,再次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标准自查自纠工作。
严格自查自纠。研究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党政机构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自检自查并完成整改的紧急通知》,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截至目前,全县61个县直部门和8个乡(镇)完成了自检自查工作并上报了情况报告,办公用房使用标准自查自纠工作实现全覆盖。
开展抽查督查。6月19日至21日,兰坪县发改局牵头成立6个工作组共18人,在各部门、各乡镇上报的自检自查整改报告的基础上,重点对20个县直部门及2个乡(镇)进行实地抽查,目前暂未发现抽查部门及乡(镇)存在办公用房超标情况。
严肃追责问责。针对2019年4月省委第四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兰坪县15名科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及5月份县纪委督查发现的问题,对7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对5名领导干部给予纪律处分。下一步,兰坪县坚持把办公用房清查工作作为全县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坚持抓在日常,督在平时,协调发改等部门,不定期对全县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杨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