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昌宁县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中,采取“综合派驻+单独派驻”的形式,规范设置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扎实高效履职监督,让监督不留盲点、不留空白。
纪检监察组着力夯实派驻监督基础,擦亮监督“探头”,摸清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有关情况及其职能职责等“底数”,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基本情况,并探索建立重要监督对象廉政档案。发挥派驻优势,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好关键人和事,通过对驻在部门主体责任清单的检查,督促驻在部门班子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到位,形成了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配合监督联系单位修订完善多项重要工作制度,建立日常监督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抓早抓小。
同时,各单位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在会议研究前主动征求、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建议。县直单位履责、运用第一种形态和重大决策等情况,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切实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此外,纪检监察组通过强化警示教育、紧盯重点事项、敲响纪律警钟,与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一同加强日常监督,形成法纪警钟同频共振,让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通过上廉政教育党课、提醒谈话等形式,加强监督单位廉政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意识和责任意识。(马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