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完全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加强对相关党纪党规知识的学习,时刻提醒自己绷紧纪律红线……”这是鲁甸县纪委监委在县文旅局公开宣布处分决定后,受处分党员干部的诚恳表态。
近日,由鲁甸县纪委副书记带队到县文旅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4名因失职失责被处理干部的处分决定进行公开宣布,让“一纸文书”变身警示教育。
为切实做好纪律审查的“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发挥案件的治本、震慑作用,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采取到被处分干部单位公开宣布处分决定的方式,以案说纪、监督促改,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截至目前,已对30名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进行了公开宣布,起到了良好的警示、震慑、教育效果。
“‘以人为镜以正其身,以事为镜以警其身 ’。到受处分人员单位公开宣布处分决定,旨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让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表示。(陈丝 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