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县纪委为我们伸张正义,纠正冤假错账,挽回了村集体损失,维护了群众的利益。”6月19日,砚山县稼依镇倮朵村4位村民代表向县纪委监委送来了“纠正冤假错案、带来光明正义”的鲜红锦旗,为该县纪委监委为民“拍蝇”点赞。
事情要从去年9月说起。该县稼依镇新寨村委会倮朵村部分党员群众到州纪委反映该村党支部书记吴长城侵占村集体资金的有关问题,针对反映问题,州纪委要求对该问题线索进行提级办理,直查快办,还群众一个明白,给群众一个交代。
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根据州纪委的批示,抽调精干力量协同配合州纪委信访室调查核实。调查组不分节假日和周末,辗转于昆明、文山、西畴、砚山、倮朵村等地找到当时的关键人员提取笔录、核查相关人员银行账户、审核近10多年来的村级账务并固定了关键证据,顺利攻克了被举报人吴长城的思想和心理防线,最终,吴长城对侵占村集体资金的事情供认不讳。
经调查核实,吴长城在2003年至2013年任该村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经管村小组集体资金期间,重复报销倮朵村小组集体资金8笔共计12023元;其经管的村集体收入共计181760元,支出共计160459元,结余的21301元被其占为己有;坐收坐支集体资金58905元。
今年1月10日,吴长城因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有关条款,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同时把侵占集体资金33324元返还倮朵村小组。
“感谢你们认真履职,维护了我们群众的正当利益。”当得知吴长城受到处分和通报的消息后,倮朵村党员群众十分高兴,同时向县纪委赠送锦旗表达感激之情。(邹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