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昌宁县纪委监委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职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高位运行态势。1至5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立案41件45人。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新媒介“五位一体”平台作用。制定实名举报办理、实名举报奖励、检举人控告人证人保护、诬告陷害类举报核查处理、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五项信访工作制度。1至5月,共受理信访举报48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42件次。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监督执纪的刚性与柔性、力度与温度结合好。坚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对巡察、审计、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等发现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受理的问题线索,实行统一集中管理、限时办结、跟踪督办,防止出现问题线索失管失控、随意或擅自处置等现象。1至5月,共处置问题线索89件。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依纪依规运用审查调查措施,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中聚焦“关键少数”、聚焦民生领域,始终保持执纪审查的高压态势。1至5月,共结案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2人,挽回经济损失53.95万元。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将其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着力发现、及时提醒、合理处置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既讲政治、又讲纪法,既讲高压震慑、又讲政策感化,力争取得更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1至5月,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4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08人次,第二种形态25人次,第三种形态3人次,第四种形态13人次。(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