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盐津县纪委监委压紧压实监督责任,扎实开展常态化约谈工作。截至目前,共提醒谈话12人次,科级干部10人,其他党员干部2人;诫勉谈话3人次,科级干部3人。
严格约谈制度,层层压实责任。由县纪委书记约谈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县纪委班子成员分别约谈分管(联系)的乡(镇)纪委书记、副乡镇长,各级各部门参照开展约谈,既实现约谈全覆盖,又突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的约谈。
把握问题导向,细化约谈内容。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监管的重要手段,把握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约谈。约谈主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市县系列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开展脱贫攻坚、纪律作风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情况,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跟踪督促检查,确保约谈实效。为避免约谈走过场,要求各级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约谈工作,做好约谈记录、建立约谈台账、收集整理约谈资料。实行集中管理,县纪委监委适时进行跟踪督查,对开展约谈工作不重视、不上心、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弄虚作假、搞形式的单位将按照党内问责条例进行责任追究,确保约谈取得实效,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