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出台工作方案 严明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纪律

发布时间:2019-06-12 08:14:59   来源:怒江州纪委

日前,贡山县印发了《贡山县县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贡山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的出台进一步规范、细化县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行为及公务交通补贴报销的标准,完善了公车管理的制度建设,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细化措施,规范管理。《方案》明确,各参改直属事业单位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必要的业务用车等车辆,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再配备实物保障用车。在确保节支的前提下,对参改人员实行以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为主,个别特定岗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保障办法,严格禁止普遍发放交通补贴或允许其他固定数额的福利化改革倾向,参改人员不得既发放交通补贴又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及交通补贴的标准,要根据取消车辆、运行成本和改革前交通费用支出的情况,在节支和不增加财政支出的前提下,按照不高于县级党政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的原则确定。依据据实原则,严禁各单位每月或其他固定数额报销。

严肃纪律,约束行为。《方案》要求,参改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肃工作纪律,坚决做到“七个不得”,即不得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定向化保障的车辆,不得长期租用车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不得规乘坐公务用车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加大力度,严肃处理。《方案》中指出,对违反公车改革政策、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报县纪委监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求审计部门加大对各部门公务用车改革的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把改革前后车辆运维费、保留车辆经费支出、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专项审计。要求各涉改部门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完善配套措施,健全完善监督审计。要严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方案及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责任人追究有关责任,予以严肃处理。(李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