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纪检干部热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31 08:09:27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十章42条,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保山市纪委监委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将该《办法》进行转发,不断强化学习宣传,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关注学习,并进行热议。

“《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重点内容,为我们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遵循。接下来,我们将认真贯彻学习,把准各项细则和要求,落实好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做好干部任用监督工作。”施甸县纪委干部监督室主任杨金军表示。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部长,我们必须全面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学深悟透、践行落实,不断提升自己的党性和政治站位,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组织程序办事,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腾冲市纪委常委、组织部长周新华说道。

“《办法》进一步织密织牢制度笼子,着眼上下协同、内外协调,形成了监督合力。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执行《办法》中所赋予的监督职责使命,对标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筑牢干部带病提拔‘防火墙’,确保监督更规范、更有力、更有效。”腾冲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说道。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有利于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对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有促进作用。”保山市纪委宣传部杨艳表示。

昌宁县纪委专职常委洪浩英表示,“《办法》的出台,将监督检查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选拔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才能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办法》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建立完善了相应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对任前报告、离任检查、问题核查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为干部的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提供了制度遵循,为‘带病提拔’‘边腐边升’‘任人为亲’等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沉疴旧疾开出了一剂良方。”隆阳区兰城街道干部戴洪玉如是说。

“要打造新时期的好干部队伍,必须把好选人用人关,如何把好选人用人关,不仅是选什么样干部的问题,更是如何选的问题,那么如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就显得尤为重要。《办法》的印发适时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也将是我们今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一个重要遵循。”龙陵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施昕彤  高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