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昆明市纪委监委及时通过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及时转发有关内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认真学习,并引发热烈讨论。
“《意见》的印发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也为开展案件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郑楠强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掌握《意见》要求,特别是案件审理部门人员,要确保《意见》内容入脑入心入行,不断强化精准思维、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根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意见》旨在用‘铁规’打造‘铁案’,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张津华指出,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口”“出口”和“窗口”,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切实履行政治责任,自觉将个案审理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中考量和把握,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当前,随着查处的案件越来越多,在案件的质量把关上,个别地方做得不尽如人意。印发《意见》可谓是一场‘及时雨’。案件审理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坚持原则,敢于、善于提出不同意见,切实发挥好监督制约职能。”市纪委监委案审室主任孙冬燕在学习《意见》后说道。
石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晖表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首先要看被审查党员领导干部的‘四个意识’强不强,在政治和大局上是不是向核心看齐,是不是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此同时,还要将具体个案的审理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中把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案件本质和特点,充分体现党的政策和策略。”
“要把案件审理工作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结合起来,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以纪言纪语解析发生在党员干部身边的违纪问题,以案说纪、以纪示人,警示警醒、警钟长鸣,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副部长欧昌浩如是说。
“要做实做细案件‘后半篇文章’。注重对受处分人的思想教育,做好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李艳云表示,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工作方案》,组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视情节予以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意见》对审理工作提出了的更高标准和要求。作为一名审理干部,我将进一步增强案件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并学以致用,把所学的知识充分运用到工作中,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官渡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龚笈弘说道。(钱亚萍 王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