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引发勐腊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热议。
勐腊县纪委副书记刘秋莲表示,我们要做好本职工作,勇于担当,自觉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贯彻《条例》,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做群众满意、人民公认的共产党员,为群众和老百姓树好榜样。
“作为一名基层的纪检监察党员干部,我们要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严字做到每一项工作贯彻落实中,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行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职责,不断提高党组织政治站位。”县纪委信访室主任张志明表示。
“新时代下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始终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从根本上为国家打造一批政治过硬、作风过硬、本领过硬的新时代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铁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忘初心,使我们党永葆旺盛的生命力。”县纪委组织部部长李佳伟表示。
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自宏斌表示,“作为党和国家的监督专责机关,我们要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发现党员有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何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