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昆明市纪检监察干部采取集中学和个人学的方式认真学习,并引发广泛热议。
“《办法》的制定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全面加强和系统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制度成果。”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郑楠表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用好监督制度利器,全面贯彻执行《办法》,推动选人用人风气持续好转,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张津华表示,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完善监督体系,严格监督措施,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制度规定的生命力在于落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用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部长陈泰宇表示,要以学习贯彻《办法》为契机,强化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始终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约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早打招呼,严防“灯下黑”。
“《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收到的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不按照规定调查核实,或者对相关违纪违法问题不按照规定调查处理的’,应当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副主任张杨表示,信访举报是监督的第一道工序、第一个环节,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支持依法检举举报,切实把党章和宪法赋予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参与、表达、监督等权利落实到位,同时,要强化研判甄别,对于故意造谣诽谤诬告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让诬告陷害者付出应有代价。
“净化选任用人政治生态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要有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决心和恒心韧劲。”市纪委市监委宣传部副部长欧昌浩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利用昆明市党风廉政网、“清风春城”微信公众号、“昆明廉博”等媒介,开展《办法》宣传,抓好学习培训。
“我们要清醒看到,在少数地方和单位,党的干部工作政策执行还不够严格,正确用人导向还没有得到很好体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有发生。”官渡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熊鹤松表示,要严格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肃查处任人唯亲、任人唯利,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违规违纪问题,压缩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不断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和用人生态。
“很多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身陷囹圄,是走上领导岗位以后,理想信念缺失、党性意识淡漠、纪律防线失守、警示教育缺失等原因造成的。”禄劝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张晓敏表示,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干部,要始终将强化宣传和教育双管齐下,创新工作思路和手段,做深做实做细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严守纪律,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牢思想基础。(钱亚萍 王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