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维西县纪委监委对2018年1月以来问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梳理分析。
“自查自纠严格对照省级下发的《问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表现》中归纳的四大类问题、18项表现形式,结合问责适用、具体落实、产生效果等方面,针对已作出的问责决定书存在的问题、对号入座,在全面分析把握问责工作现状的基础上,总结归类问题、着眼具体案例并作出分析报告。”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经过认真自查,2018年1月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34人,5个单位。其中,通报问责22人(其中扶贫领域14人,其他领域8人),5个单位(其中扶贫领域3个单位,其他领域2个单位);书面检查问责2人,诫勉问责7人(扶贫领域5人,其他领域2人),因失职失责党纪政务处分3人。
自查完毕后,县纪委监委将发现的目前在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责精准度不高,问责工作力度不够,问责教育警示作用不佳、跟踪问效不够等三方面问题,及时梳理分析,列出细化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并要求限期整改。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在加大问题整改的基础上,从加大对乡镇纪委业务指导力度、严格对问责的审核把关、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三方面入手,夯实基层工作基础,逐步推进全县问责工作朝精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陈宏 李星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