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引发砚山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热议。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任务。”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龚相斌强调,《条例》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制度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各职能部门一定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条例》为依据,不断创新、深化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为党的建设发展不断凝心聚力,把道路越走越宽。
“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我们党一直以来的重要工作,是统一思想意志、加强队伍建设的优良传统,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传承‘红色基因’、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途径,要推动广大党员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振兴战略中,心系人民、心怀敬畏、党性铸魂,共筑‘中国梦’。”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范云江说道。
“‘党组织应当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纪委监委与翁达村民委开展的基层党组织‘联建’活动,不正是这样的工作,支部对应支部从产业发展、党员教育、制度规范等方面展开帮扶,党员对应党员从加强学习、做好表率、工作生活等方面共同进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党员教育管理落到了实处。”县纪委组织宣传部部长邹朝江激动地说。
“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李能佳说道,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是在推动党员干部管理上的一个重要的努力方向,创新基层党员干部管理,除了整合电视直播、干部网络培训,也应该充分利用QQ、微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络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最大限度地延伸教育传播范围,实现党员干部教育内容全覆盖、时段全覆盖、生活全覆盖。并逐步在教育管理质量、教育管理方式创新上抓实干、下苦工,切实把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抓好抓实。
“古语云‘儿行千里,母担忧’,《条例》第七章对流动党员管理也作出明确规定,正应了一句话‘党员行千里,组织一线牵’,但流动党员居所不固定、联系方式也经常变换,这方面的工作还是相对困难,我们要在创新方式方法、加强联系上下功夫,迎难而上,坚持党员到哪里,党的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就跟进到哪里,党组织和党员始终紧紧相牵,对党员的教育和关心也时刻相伴,让广大党员切实感受组织的存在和组织的温暖。”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陆荣桥说。(陆美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