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腾冲市纪检监察干部及时通过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途径学习研讨,《条例》引发大家的广泛热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绍宁说:“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我们必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党性,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严守党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争做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标杆和楷模。”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李开益说道。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坚持将严的要求贯穿始终,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检查党员工作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并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使党员教育管理更有力度更有温度。”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谢金榕说道。
“我们必须重视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理顺和完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体制,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流动党员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除名,彻底打消流动党员‘在外无人管’的自由散漫思想。”市腾越镇纪委书记刘永辉说道。
市纪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新华说:“我们要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不断完善党员教育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工作合力,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台账,对学习培训的时间、效果跟踪考核,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内生动力。”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战线上的宣传干部,我在学好用好《条例》的同时,还要立足岗位实际,充分利用新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使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条例》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干部范永留说道。(李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