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看到通知后及时通过网站、QQ群、微信工作群展开了交流学习,掀起了学习热议《条例》的热潮。
“党员的教育管理是一项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工程,是党永葆先进的必由之路,其成效直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条例》的印发,为我们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提升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提供了有力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深入领会《条例》精神,严格抓好落实,不断提升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石屏县纪检监察党支部书记商睿哲说道。
“《条例》的印发是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力基石,也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纪律规矩的硬件,需要我们深入学习领会并认真对照自省。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更要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增强服务群众意识,保持清正廉洁作风,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牢记党员的宗旨和义务,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忘初心,砥砺前行。”金平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干部何中华谈道。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按照党章要求和《条例》规定,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我会认真遵守《条例》,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把《条例》刻在心上,增强党员意识,扛牢党员责任。”绿春县纪检监察干部张琳努说道。
“《条例》要求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入党誓词,坚持合格党员标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培育良好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家风。我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名党组织书记,将高度重视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切实转变委机关党员的思想意识、行为规范、精神状态、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使党员真正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把基层党组织的‘堡垒’筑得更加坚实。”红河县纪委监委党总支书记瞿建周说道。
“随着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深化,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成员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作为一名纪委监委机关总支副书记,我将紧密结合机关各支部工作实际和广大党员的思想实际,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元阳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吴芳谈道。
“《条例》让党员教育管理有了更好的依据遵循,做好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才能让党的肌体拥有更多‘活力细胞’,才能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真正落实到党员队伍之中,从而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蒙自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马月婵如是说。(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