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纪检监察干部热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9-05-23 08:11:22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丽江市纪委监委通过集中学习讨论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在网站、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及时转发《条例》全文,引发热议。

“党员教育工作是党员管理的核心,是培养党员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的必要途径,也是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要结合《条例》的颁布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爱武说道。

“党员领导干部不但要全面学、系统学、贯通学、深入学、跟进学,关键还是要抓落实,学习是为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到每个党员身上就要干好自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履职尽责,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向党组织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市纪委监委办公室主任卢朝忠说道。

“当前一些地方的党员教育流于形式,学习活动是开展了,但是教育的目的没有达到,存在思想认识不够、活动方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学习流于形式等问题,这一次中央要求严格贯彻执行《条例》中,不但要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还要防止形式主义,这一点提得非常好。”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叶武鑫说道。

“《条例》要求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遵循‘四个原则”,做到‘四个服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几个‘四’高度概况了《条例》,为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张德根说道。

“《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党组织应当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的关怀,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赵世贤说道。

市纪委干部杨泉认为,“《条例》提出党员教育管理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落到实际工作中,关键要整合网站、手机APP、微博、微信公众号资源,推进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条例》要求党组织应当教育引导党员严格规范网络行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违反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内容,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对于网上的一些不良信息、错误言论、非法活动、违规行为,要敢于同作斗争。”华坪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吴燕说道。(和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