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发出监察建议书 强化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

发布时间:2019-05-14 08:12:47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日,镇沅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群众反映突出和强烈问题,集中整治全县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强化对安全生产领域履行责任的监督,组成4个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发现部分单位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峻形势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教育培训工作不扎实;监管执法不到位、隐患排查工作滞后;隐患排查整改复查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不清等4个方面问题。督查要求各单位、各行业监管部门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一一对照,举一反三,认真进行排查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向县应急管理局发出监察建议,建议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强化整改落实,由安监局负责对存在问题的乡(镇)、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监管,并定期向县纪委监委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强化责任追究,对整改不力或纸上整改的,根据干管权限进行责任追究或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进一步督促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通过督查建议整改,进一步促进全县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推动责任落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罗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