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施甸县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情况,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处分决定执行落实到位。
此次检查分为自查自纠、检查抽查两个阶段,主要围绕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及归档情况,对受处分人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待遇的办理和执行情况,对受处分人在处分期内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发放考核奖金、任用晋升情况,对受处分人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受处分期满后解除处分的办理情况等内容开展。
专项检查中,该县采取查阅文件资料、调阅党纪政务案件审理卷宗、抽查受处分人个人档案、考核奖惩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对2013年1月1日至今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进行“拉网式”梳理,摸清底数。同时,要求各乡镇纪委、各派驻出机构要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自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执行不到位的,应立即整改,迅速纠正。
此外,县纪委监委还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单位对全县13个乡镇和县直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对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的,对纠正、整改问题敷衍塞责、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
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做好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是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的重点,要以“拉网式”的检查确保无漏洞的执行,坚决纠正和防止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潘继梅 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