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陇川县纪委监委持续严规肃纪,把开展函询作为不断强化日常监督重要载体,规范程序、划清标尺、有力有度,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以精准适用为标尺,做到三思而函。通过召开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会议的方式进行严格分类筛选,深入分析新受理问题线索内容、成因,对被反映人的岗位职责、问题性质、日常表现、政治生态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以民主方式研判问题线索的价值和质量,将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线索列入函询程序,不留存、不压办,力争在萌芽状态消灭问题,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要求。今年1至4月,共召开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会议4次,研判问题线索24件次。
以纠正问题为导向,突出抓早抓小。承办部门认真审核回函说明材料,坚决保证执纪监督的严肃性,对没有按要求讲清楚、谈透彻的,要求被函询人作补充说明接受质询,对故意避重就轻、答不对题、遮遮掩掩的、留有余地的,果断开展进一步调查核实。同时,县纪委监委定期组织开展函询办结件抽查复核工作,对发现被函询人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的,视情况及时启动初步核实或立案审查程序,坚决挺纪在前,确保函询达到预期效果。
以保护干部为目的,做好函后“文章”。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在函询过程中,把“治病救人”的理念传递给被函询对象,通过走访、调研、电话询问等方式,充分做好被函询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坚决防止“一函了之”“一函免之”。引导干部正确对待监督,做到既心中有畏能改,纠偏止错,正视自己;又行有所循可勉,保持激情,进取求索。
今年以来,以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5件次,予以采信了结2件次,开展警示谈话1件次,开展诫勉谈话1件次,限期要求整改1件次。(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