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1至4月党纪政务处分39人

发布时间:2019-05-09 08:02:16   来源:昭通市纪委

今年以来,镇雄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努力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成效。1至4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2件5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件39人。受处分人员中,乡科级干部4人,村干部31人,其他4人。

全方位发现问题。在充分利用信、访、电、网、端“五位一体”监督举报主渠道的同时,借助巡察工作等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完善问题线索共享机制,形成问题线索来源渠道畅通多样化格局,全方位发现问题线索。

台账式管理线索。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建立管理台账,对线索分类摘录、登记、分办、呈批、督办、归档,做到全程留痕,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及时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集体研究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紧扣时间节点进行催办、督办,及时掌握问题线索调查进度。

点穴式查处问责。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涉及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问题以及发现的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做到查处一起,严惩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