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印发《迪庆州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原有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管理全州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管理办法》指出,全州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工作要在各级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三转”的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发挥自身优势,集中力量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引导力度,形成“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报纸上有文、网络上有形”的强大舆论宣传声势,为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强大舆论支持。
《管理办法》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工作是全党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的基础性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不断调整、充实、配强宣传干部,强化对基层信息员的选拔、培养和使用,要将政治素质高、文字能力强、吃苦耐劳、热爱宣传工作的干部选拔到宣传工作岗位上,为他们提供施展才能的平台。同时要保证宣传干部的相对稳定,如发生岗位调整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州纪委宣传部报备。
《管理办法》对信息员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媒体投稿制度和考核制度内容,结合迪庆州近年来工作实际,进行了补充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方法步骤、制度保障、人员保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奖惩措施等,为抓实宣传工作提供了切合实际的制度依据,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宣传工作滞后的约谈和惩戒措施规定,确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宣传工作的支持力度。
《管理办法》进一步对宣传考核计分标准和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充实,使得量化考核指标更加合理、直观和科学,使得工作开展更加公平、公正,为更好的调动各级各部门开展好宣传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