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纪检监察干部热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9-04-27 08:08:05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日,景洪市纪委监委通过互联网、微信、QQ等平台掀起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热潮,《条例》引发了纪检监察干部热议。

“《条例》为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重要依据,更好发挥了党组‘掌舵’把方向的作用。党组是党对非党组织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党组要切实发挥好领导带头作用,提高领导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条例》的此次修订,进一步细化了党组设立的条件标准,对机关党组、分党组设立也作了更详细的规范,强化了党组工作的制度保障,解决了以往党组工作开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为规范设立党组,强化党组工作意识,摆正党组工作位置,正确履行党组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这样说。

“修订后的《条例》,将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由原来的7项调整为12项,其中一条将巡视巡察纳入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和其他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同部署、同落实。巡察办要充分履行好职责,充当好党委的‘眼睛’和‘耳朵’,落实好党委和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好巡察组开展工作……”市纪委监委巡察办主任说道。

“《条例》规定,党组其他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派驻本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对派驻机构的重视。派驻纪检组要切实发挥好‘探照灯’作用,擦亮监督派驻‘探头’,有效推动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组组长如是说。(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