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坚守责任担当 突出实效促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9-04-23 08:07:09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龙陵县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坚守责任担当,恪尽工作职责,突出实效促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政治建设促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监督执纪本领。要更加自觉地强化理论武装,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更加坚定地落实“两个维护”,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把“两个维护”的落实情况作为监督的首要内容,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落实不到位问题;更加有力地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促党风廉政建设。要强化日常监督,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管理干部职工,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抓常、抓长第一种形态下功夫,使干部职工时时处处感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要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开门大接访基层大下访入户大走访”活动,落实和探索开门接访、全员接访、带信下访、入户走访,变“坐等”为下访,将群众自发监督转化为组织主动监督,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健全制度建设促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监督单位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意识,把制度建设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把反腐倡廉制度建成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根据单位不同职责,提出其要明确工作重点、明确分工,进一步排查各种廉政风险点,建立科学、长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要求监督单位持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自我检查,建立作风改进台账和长效机制,将制度要求转化成干部的行为自觉。

结合扫黑除恶促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和党纪学习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长鸣廉政警钟,筑牢思想防线,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意识不断增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反腐正风、扫黑除恶的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不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工作台账;要求监督单位认真自检自查,特别是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

严守财经纪律促党风廉政建设。狠抓日常财经纪律,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带头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领会精神、把握要点、严守规定;开展到基层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和同城接待问题专项自检自查工作。主要检查发现到基层出差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同城调研违规接待和同城单位之间用公款变相相互请吃的问题。

加强宣传引领促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其积极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正视差距,主动作为,多举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提升能力素质,壮大宣传队伍。要积极拓展培训领域,营造领导重视宣传,全员参与的宣传格局;提高信息质量,突出宣传时效。要站在时代前沿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的理念、内容和方法,不断提升能力水平。(张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