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标本兼治防治结合 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19-04-16 08:05:45   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将案例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强化运用身边事对身边人进行警示,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努力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看到昔日的同事居然犯下了这样的错误,惊讶之余我也深感痛心,这样的案例也警醒了自己,千万不能逾越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市纪委监委在市直某单位召开宣布党员干部处分决定会后,一名干部如是说。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素材,深入剖析这些身边的鲜活案例,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给广大党员干部上党课、在案发单位召开案情通报会等形式,督促教育党员干部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明纪,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我们在案发单位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人员事件,就是想通过以案说纪,让党员干部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如果越界踩线了会有哪些后果,给他们划清纪律红线、法律底线,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抓牢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人群的警示教育,通过剖析身边案例、印发通报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案例、让领导干部上党课讲规定明纪律等形式,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持续强化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切实扎紧扎实制度笼子,让领导干部亲身感受贪腐所要付出的代价以及给组织、社会、家庭造成的危害,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按照“查案找病下药”的思路,对已查办案件进行筛选,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坚持问题导向,既给发案单位找“病灶”、查“病因”、开“药方”,督促发案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相关制度进行积极整改、查漏补缺,实现标本兼治,又注重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有效途径,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