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对103名受处分人员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

发布时间:2019-04-09 08:13:53   来源:迪庆州纪委

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抓好纪律处分决定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近期,维西县纪委监委通过“五个明确”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所办结的纪律处分案件进行全方位专项检查。

明确目标。此次检查目标任务是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是否按时限要求送达到位;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或组织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宣布处分决定;受处分人员的职务、工资、医疗等生活待遇调整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等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有关处分材料是否归入个人档案;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政务(政纪)处分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是否存在受处分期内违规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工资等问题。

明确方法。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有效落实,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全面清查汇总;下发文件督促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对清查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对所涉及的受处分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汇总上报;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将受处分人姓名、处分种类,处分决定文号、处分决定生效时间全部清查清楚后,根据受处分人员管理权限及档案所管单位的不同,分别给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发出《关于配合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函》,要求以上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完成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清查工作。

明确责任。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机构负直接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督办,纪检监察机构要牵头搞好协调衔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负责本单位本区域内所有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的执行;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编办、医疗保障局等职能部门负责相关政策规定的具体落实。

明确重点。通过全面检查全县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3人。执行过程中,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宣布处分决定;受处分人员的职务、工资、医疗等生活待遇调整;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处分材料归入个人档案;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政务处分等方面都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以本次自查为指导,更加规范地开展并完成好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明确方向。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各级党组织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具体表现,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纪律处分决定,对于发挥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纪委监委要坚持边查边改,突出重点及时整改和纠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把自查的过程变为规范工作并提升工作质量的过程。(柳绍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