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抓学习抓业务抓监督 充分做实案件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08 08:02:00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华宁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三个抓”,做实案件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抓学习,思想建设不停步。针对机构改革后的新提法、新制度、新挑战等,积极主动学习,克服“本领恐慌通过向上级纪委求教,向周边县区“取经”,与审理人才库人员探讨,和查办案件经验丰富的纪检人员交流等方式,增强本领。利用网络“冲浪式”学习,书本针对性学习,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集中式培训等,整合碎片时间,抓好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武装头脑,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

抓业务,主业主责不旁落。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始终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方针,使每一个党纪政务案件证据材料都能够达到移送司法机关的证据标准。案件审理中公平公正、秉公执纪,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增强纪律处分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一季度,办理并审结案件2件2人,1件移送司法机关;开展回访教育3人次,按期恢复党员权利2人,按期解除行政处分1人。

抓监督,处分执行无白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做好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联合5个乡镇(街道)纪(工)委、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组织、人社部门对接,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属各级各部门纪律处分人员情况,重点排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行政)降级及其以上重处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其工资、级别、职务、公职等是否按规定执行,以及在案件处分执行期、处分影响期内各项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共排查党纪政务处分人员157人,对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不符合规定的4人、处分决定未归档的16人进行纠正;没有发现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处分决定未宣布、确定职务职级与工资档次不符合规定等情况。通过排查监督,倒逼各部门执行纪律处分不打折扣、不留白条,切实维护纪法威仪。(李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