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近期,龙陵县下发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到基层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和同城接待问题专项检查工作,促进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专项检查对象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主要检查发现到基层出差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同城调研违规接待和同城单位之间用公款变相相互请吃的问题。
检查首先由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找存在问题,主动整改纠正。重点对十八届六中全会以来到基层出差不交纳伙食费和同城接待等问题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认真对照相关文件规定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自查,立行立改,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然后,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报告情况,召集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审查室对应的乡镇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进行分析研判,并组成重点检查组,重点检查全县各级各部门在自查自纠中顶风违纪、隐瞒问题、压案不查、拒不整改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
专项检查结束后,由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分析问题的成因及表现形式,及时发现问题背后的制度建设问题,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同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把到基层出差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和同城违规接待等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纳入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巡察重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扭住不放、寸土不让,管出习惯、化风成俗。(马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