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洱源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专责,擦亮监督“探头”,创新方式方法,推动监督工作由“虚化”向具体化、常态化转变。全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3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83.9%,第二种形态占12.7%,第三种形态占2.1%,第四种形态占1.3%。
除了在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上持续用功,该县围绕洱海流域截污治污工程“百日攻坚大会战”等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423次,约谈领导干部10人,提醒谈话16人,问责1人。处置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线索47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问责10人。通过将监督措施靠前一步、监督力量下沉一线,使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末梢。同时,健全完善谈话提醒机制,用好“约谈”、民主生活会等补漏纠偏利器。落实“面询”制度,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效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此外,该县不断完善全覆盖检举举报平台,2018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82件,同比增长33.8%。处置问题线索147件,立案55件,结案32件,并建立纪检监察室与巡察机构、派驻机构相互之间信息共享、共同研判政治生态、日常监督的协作机制,不断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有效贯通。(胡杨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