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维西县纪委监委对全县569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作出集中审核,其中受到问责处理13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4人,1人正在立案查办中。作为监督执纪监察主责部门,县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规定,对县级65个党和国家机关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主动适应监督职责职能扩展定位,全县监督监察对象由原来的1307人覆盖至6244人。
充分发挥执纪监督监察职能,监督视角紧扣行使公权人群。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前,对村社干部的监督监管限于党员身份,改革后监督监察对象范围扩至所有行使公权人群,村社干部作为受政府委托组织、开展公共事务建设,分配发放涉农款项的主体人群,必然成为执纪监督监察的重点对象。
县纪委监委严把廉洁自律审核关,对全县82个村(社区)党总支书记、270名村(居)民委员会委员、202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进行集中审核,把好村(居)干部任职源头关,营造风清气正的村(居)务治理环境。
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紧盯村级“关键少数”。为全面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净化基层治理环境,县纪委监委对全县82个村(社区)主任、副主任、监督委员会主任等“关键少数”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建立健全业务科室联动工作机制,采取信访、案管、党风政风监督、巡察、审理五部门联动交叉核查方式,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问题反馈整改情况报告等成果运用,对村级“关键少数”进行全面无遗漏审核,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的进展。(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