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易门县纪委监委围绕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在执纪审查中把好“四个关口”,力促案件审理质量进一步提升。
把好审理入口关。充分发挥案件把关职能,在案件移交接收过程中对案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认定手续完备、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方可签字认可移送,对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全或手续不完备的的卷宗一律不予接收,及时要求相关执纪审查人员补充完善,确保移送审理的案卷符合审理要求。
把好案件流程关。按照《监督执纪规则》,严格遵循二十四字方针,从案件受理、证据审查、审批报备等方面将精细化理念贯穿到每一起案件的审理全过程中,把好重点审核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事实是否清楚明了,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确保程序履行到位,以程序规范化促精细化,切实提升案件审查质量。
把好定性量纪关。积极转变执纪审理理念,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综合运用党规党纪定性处理。对接收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在审理好违纪违法事实、证据的同时,结合被审查人态度、错误影响等具体情况,依纪依法提出合理恰当的处理意见,对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跟踪掌握,督促落实处分执行情况。
把好沟通汇报关。按照一案一汇报的要求,综合研判案件,对一些不好定性、不常见的案件,及时沟通联系,逐级汇报。案件审理报告须经会议审议通过,以“无一错案”为目标,确保案件审理质量经得起组织、当事人和历史的考验,实现案件审理“零错误、零申诉、零违纪”。(张怡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