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威信县纪委监委以监督执纪问责为统领,坚持“严”字当头,对症下药,树立“监督的再监督”的监督理念,在村务监督、加大惩处、挖掘线索、“无死角”巡察上下功夫,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严肃惩治基层“微腐败”问题。
村务监督。县纪委监委发挥村级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对村务监督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村监委履职情况、财务、村务公开情况、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级工程监督情况等,进一步推进村务监督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发挥村监委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监督作用。对发现村干部有苗头性的违纪现象进行早提醒、早预防,杜绝出现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的现象。同时,对查处的突出典型问题,及时向全县各级各部门下发通报,通过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式,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和曝光范围,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和教育作用,到达曝光一起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加大惩处。县纪委监委坚持对“微腐败”保持零容忍态势,严惩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涉及到扶贫领域的民生问题,把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坚决斩断伸向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的“黑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对于脱贫攻坚中的违纪行为,视具体情况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坚决惩处“小官巨贪”、侵占挪用、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挖掘线索。县纪委监委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把做好收集问题线索当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严肃执纪监督问责的关键环节、推进纪律审查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多渠道挖掘案件线索,在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还注重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执法监察等工作中发现线索;从审计、物价、税务部门检查和公、检、法办案中发现案件线索;深入群众,向社会广泛搜集案件线索;从自身办案中注意挖掘“窝案”“串案”“案中案”。通过收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无死角”巡察。按照各级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威信县设立巡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定期开展政治巡察,将巡察“触角”延伸到村组,去年至今,在开展全县第三轮巡察工作以来,组建6个巡察组对全县7个乡镇的12个村级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对巡察对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扶贫政策落实、工作任务推进、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作风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腐败、涉黑涉恶等方面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白有资)